(四)深化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贯彻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各项部署,充分发挥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工匠学院等阵地作用,落实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加强女职工数字技能培训,培育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助力女职工成长成才。引导女职工积极参与“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具有女职工特色的区域性、行业性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竞赛向新产业新业态新组织拓展。开展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或表扬,规范完善“五一巾帼奖”评选管理工作;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表彰中重视并保障女职工比例。
(五)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修订,推动地方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用,突出民主管理、生育保护、女职工卫生费、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等重点,提升协商质量和履约实效。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做好维权典型案例评选、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及时推动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调查处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权益。
(六)提升女职工生活品质。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推动将托育服务纳入职工之家建设和企业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工作,推进工会爱心托管服务,加强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建设,做好职工子女关爱服务,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高度关注女职工劳动保护和身心健康,加大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培训力度,推动特定行业、企业等开展女职工职业病检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受益人群和覆盖范围,加强女职工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深化工会婚恋交友服务,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婚恋观,开展更加符合职工需求及特点的婚恋交友活动。
三、夯实组织基础,激发工会女职工组织新活力
(七)扩大工会女职工组织覆盖。坚持以工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时筹备、同时产生(或换届)、同时报批,努力实现在已建工会组织单位中女职工组织的全覆盖。着力加强产业工会、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业园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女职工组织体系。将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工作纳入模范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以及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等各项评比内容。
(八)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机构建设。